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90

90.由于人是具有最

90.由于人是具有最大形式形像的最小形式的一个天堂和一个世界(参看57节),所以他里面既有一个灵界,也有一个自然界。属于其心智、与理解和意愿有关的内层事物构成他的灵界;而属于肉体、与肉体感官和活动有关的外层事物则构成他的自然界。因此,凡在他的自然界,也就是他的肉体及其感官和活动中从他的灵界,也就是从他的心智及其理解和意愿而存在之物,都被称为对应。

属天的奥秘 #4527

4527.我曾与一些

4527.我曾与一些离世后几天的人交谈过,那时他们因初来乍到,故所在的光和尘世的光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使他们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这光。因此缘故,他们被带到天堂的入口,那里的光更明亮;他们便从那里与我交谈。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光;然而,这光即便在我们的太阳落下后仍会出现。此时,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以下事实:灵人居然有用来看见的眼睛,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灵人的生命是纯粹的思维,完全脱离了任何主体。他如此认为的原因在于,他们不能思想任何思维的主体,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它。既如此,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认为,灵人因是纯粹的思维,故必与包含它的身体一道消散,犹如一阵风或一团火,除非主以奇迹般的方式把它凝聚起来,并使其保持存在。那些被带到天堂入口的灵人还发现,对于死后生命,有学问的人如何轻易陷入错误;除了亲眼所看到的外,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不信任何事物。因此,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不仅拥有思维,还拥有视觉和其它一切感觉。更令他们惊讶的是,他们觉得自己完全就像人,能看,能听,能彼此交谈,能触摸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部位,并且这一切比活在肉身时更敏锐、更完美。对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活在世上的人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们为人类因不信这类事而对它们的无知感到遗憾,尤其同情那些比其他人拥有更多光明的人,也就是那些身在教会并拥有圣言的人。
其中有些人认为人死后就像鬼魂,他们因自己所听说的鬼魂而确认这种观点是真的。但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鬼魂无非是某种粗俗的生命本能,先从身体生命散发出来,而后又沉入尸体,并在这个过程中熄灭了。然而,有人认为,他们不会复活,直到最后审判之时,就是这个世界被毁灭的时候;届时,他们将与身体一同复活,尽管这身体已化为灰尘,但那时仍能聚拢起来;他们便以这种方式与他们的骨肉一同复活。他们因对于最后的审判或世界的毁灭已徒劳等候了数个世纪,故陷入一种错误想法:他们根本不会复活;永远不会思想他们从圣言所学到,并且有时还会引用的东西;声称当人死亡时,他的灵魂就交在神的手里,至于是在幸福的人当中还是在不幸的人当中,则取决于他已经习惯的生活;他们也想不起主所说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话。但这些新来的灵人被告知,每个人死后即面临最后的审判;那时,他觉得自己被赋予一个身体,和在世时一样,并享有如此处那样的各种感觉,只是更加纯粹、敏锐和完美;因为肉体事物对它不再有任何限制,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也不再使属天堂之光的事物变暗。因此,他现在如同生活在一个被净化的身体中;在来世,他绝无可能携带一具诸如在世时所拥有的那种骨肉之躯,因为这会使他再度被地上的尘埃所包裹。
我曾与一些人谈论这个话题,就在他们的尸体被埋葬的当天;透过我的眼睛,他们看到自己的尸体,棺材和葬礼。然后,他们说,他们正在抛弃这具身体;这身体曾为他们在世时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而如今他们活在一具为在如今的世界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的身体中。他们也很想让我把这些话告诉他们那正在哀悼的亲人;但我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我真这么做了,他们只会嘲笑,因为凡无法亲眼看到的东西,他们都认为不存在;因此,他们会把我说的话视为幻觉。事实上,人们无法被引领相信,正如世人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灵人也是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世人若不用自己的灵眼,就看不见灵人;当主打开他的内视时,他就会看到他们,如向先知们所行的,他们就看见了灵人和天使,还看到天上的众多事物。不过,值得怀疑的是,现在活着的人即便那时也看到它们,会不会相信呢?

属天的奥秘 #6717

6717.“娶了一个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无非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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